合同編號:
上饒市房屋租賃合同
填寫說明:本合同中由雙方在下劃線處填寫或在【 】中打√方式確定相關內容;不作選擇、不作約定或未實際發生的內容,應當在【 】中或空格部分打×,以示刪除。
出租人(甲方): 證件類型:【 】居民身份證 【 】其他
證件號碼: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
收付款賬戶(銀行賬戶或網絡支付賬戶):
承租人(乙方): 證件類型:【 】居民身份證 【 】其他
證件號碼: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
收付款賬戶(銀行賬戶或網絡支付賬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情況
甲方同意將坐落于 , 鎮(街道) ( 房 地 產 權 證 號 碼 : ) 出租給乙方作居住用途。房屋建筑面積: 平方米,使用面積 平方米,公攤面積 平方 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租金、押金
(一)租賃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止 。
(二)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租賃期限 |
月租金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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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寫 |
大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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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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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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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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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選擇以下一種方式支付:
【 】月付(每月 日前支付當期租金);
【 】三個月付(每三個月的第一個月 日前支付當期租金);
【 】 個月付(每 個月的第一個月 日前支付當期租金)。
(三)押金為 元(不超過三個月租金數額),乙方應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繳清相關費用并按第三條約定返還房屋時,甲方應即時將押金無息返還給乙方。
第三條 房屋交付、返還:
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房屋交付給乙方。雙方在《房屋交接及設備清單》(附件)中簽字蓋章并移交房門鑰匙后視為交付完成。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應按約定和《房屋交接及設備清單》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房門鑰匙等,并結清應當承擔的費用。
第四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
甲乙雙方經協商,租賃期內所產生的水費、電費、電視費、燃氣費、物管費、衛生費、上網費、租賃稅費、室內設施維修費等相關費用,按以下方式承擔:
甲方承擔的費用為 , 乙方承擔的費用為
第五條 轉租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轉租。甲方同意轉租的,乙方應當將轉租情況事先以書面方式告知甲方。次承租人對房屋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損失。
第六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應按時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應按照 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遲延交付房屋達 日或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照 個月租金的標準支付違約金并有權要求解除合同。
(二)乙方應按時支付租金及相關費用,按約定用途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及設施,不得增加外墻荷載,不得超載使用,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及危險物品,不得擅自裝修。
(三)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及相關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應按照 的標準向 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及相關費用達 日或私自轉租、改變房屋用途、拆改損壞房屋主體結構或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等相關情形或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提供虛假情況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按照 個月租金的標準支付違約金并有權要求解除合同。
(四)租賃房屋或其附屬設施、設備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損壞或故障時,甲方負責維修。如因乙方使用不當而導致租賃房屋或其附屬設施、設備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損壞或故障的,由乙方負責維修或賠償。
第七條 租賃期滿、提前終止合同
租賃期滿,甲方繼續出租該房屋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但應在租賃期滿前 日內與甲方協商一致并簽署新的租賃合同。租賃期內,甲方單方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或乙方單方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日通知守約方,守約方有權選擇:
【 】繼續履行合同;
【 】要求違約方按 個月租金的標準支付違約金后才同意解除合同。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法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解決:
【 】提交上饒市仲裁委員會裁決;
【 】向租賃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房屋租賃登記備案
【 】甲方、【 】乙方、【 】雙方、【 】房屋租賃經營機構、【 】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到房屋所在的鎮(街道)流動人口和出租屋服務管理機構辦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租賃期限內如發生房屋轉租、合同轉讓、變更、解除或終止的,甲乙雙方應自上述情況發生日起30日內到房屋所在的鎮(街道)流動人口和出租屋服務管理機構辦理相應的登記備案。
第十條 雙方約定其他事項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叁 份,其中甲方、乙方、鎮(街道)流動人口和出租屋服務管理機構 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對合同內容的 變更或補充應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附件:房屋交接及設備清單、其他相關費用明細
房屋交接及設備清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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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物品名稱 |
品牌 |
數量 |
使用情況(正常/非正 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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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關費用明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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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單價(元) |
起計時間 |
起記底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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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確認無異議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移交日期在 年 月 日
